参与赌博且赌资累计达 30 多万可能构成犯罪,具体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来判断:
构成赌博罪的情形
聚众赌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组织 3 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 5 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 “聚众赌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以赌博为业:如果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也就是常说的 “赌棍”,同样构成赌博罪,会面临相应刑事处罚.
不构成赌博罪但可能面临治安处罚的情形
如果只是偶尔参与赌博,并非聚众赌博的组织者,也不以赌博为业,即使赌资累计达到 30 多万,一般不构成赌博罪,但这种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可能会面临罚款、拘留等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