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若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行为,法院在财产分割时会倾向无过错方,给予其一定照顾,但并非绝对不分给过错方财产。例如,若过错方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一定财产,这些财产仍可能会进行分割,只是会适当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
2、在进行财产分割时,会综合考量财产的来源、双方的贡献等因素。比如,夫妻双方在婚后共同经营生意获得的财产,通常会按照双方的贡献比例进行分割;若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有增值,增值部分也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