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起诉对方却不知其现住地址时,有以下办法来应对。
其一,去查询对方的户籍地址,虽说这地址未必就是其实际居住之地,但能当作诉讼文书的送达地点。就好比你要给一个人寄东西,先从他的户籍地址开始找起。
其二,借助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系统,说不定能获取到他的居住信息,这就像是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一条关键线索。
另外,还可以向对方的工作单位、邻居、社区等去打听询问,从这些周围的人那里获取可能的居住地址线索,就像在一群人中打听一个人的下落。要是通过这些方式还是没法确定其现住地址,那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告送达。法院会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报纸等媒体进行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就视为送达了。不过,这种方式可能会让诉讼周期变长,成本也会增加。所以在诉讼过程中,一定要尽量提供准确的线索,这样才能让诉讼程序顺利进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