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如果孩子乐意跟着母亲,并且存在法定的变更情形,那抚养权是可以进行变更的。法定的变更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 跟子女一块儿生活的那一方,因为患上了严重的疾病,或者因为伤残而没有能力继续抚养子女;
2. 跟子女一起生活的这一方,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
3. 跟子女一起生活的这一方,有虐待子女的行为;
4. 跟子女一起生活的这一方,与子女共同生活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有不好的影响等。
变更抚养权这件事,得由父母双方商量好才行。如果商量不拢,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的时候,会依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把最有利于孩子成长当作原则来考量。这里要注意,孩子的意愿只是法院在做决定时考虑的因素之一,并不是唯一能决定抚养权归属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