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后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在满足一定条件下通常有效,如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可作为履行依据。例如,某夫妻离婚后自愿签订协议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只要该约定符合上述条件,就有效。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 对于涉及不动产等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的事项,若未办理相应手续,可能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比如,夫妻协议将房产赠与子女但未办理过户登记,在房产未过户情况下,若该房产被第三人善意购买并办理了登记,第三人可取得房产所有权。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若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或者对法律规定必须由法院裁判的事项进行了约定,该协议可能会被认定无效或部分无效。例如,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离婚协议,该协议部分无效。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