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简易程序婚姻判决书通常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下达,普通程序则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下达。这是一般的时间规定,但实际情况可能因案件复杂程度、法院工作安排等因素而有所延迟。
2. 若遇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进一步延长,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 若在规定期限内未能下达判决书,可向审理法院咨询了解进展情况及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