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一审不服上诉大多会开启开庭审理。二审法院会对整个案件进行全方位的审查,既涵盖一审的程序方面,也涉及实体问题。开庭审理这一方式,能让双方当事人都有足够的机会充分阐述自己的意见,还能提交相关证据,这样就切实保障了诉讼程序的公正性以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就好比在一场激烈的辩论中,上诉人、被上诉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都能依法进行陈述和辩论等活动,二审法院依据庭审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作出判决。不过,如果案件的事实清晰明了,证据也十分充分,并且上诉人只是针对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上诉,经过审查之后,可能就会采用书面审理等方式来作出裁判。
总之,通常情况下刑事案件一审不服上诉会选择开庭,但具体到底采用哪种方式,那得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