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有明确约定老婆可参与经营管理等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老婆可依据约定要求丈夫履行义务或通过协商解决。
2、若未明确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老公不让其参与可能构成对老婆权益的侵犯,老婆可与老公沟通协商,明确其在店中的地位和权利,若协商不成,老婆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其在店中的权益并要求参与经营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