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在离婚案件中虽为过错方,但可通过证明自身更利于孩子成长来争取抚养权,如具备稳定工作和住所能提供良好生活环境,或过错行为后深刻反思改正且关爱孩子等。
2、男方会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证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将由法院综合判定,不能仅因女方是过错方就否定其争取抚养权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