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时对方不同意,法院判决会综合多方面考量。
1. 感情破裂判离: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便对方不同意,法院也可能判离。如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法定情形,这些行为严重损害夫妻关系,法院会倾向判离。
2. 感情未破裂不判离:若感情尚未破裂,法院通常会判决不准离婚,给予双方修复关系的机会。
3. 特殊情况判离: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离婚的,应当准予离婚,这体现了对婚姻关系长期无法修复的认定。
建议当事人在二次起诉时,充分准备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暴的伤情鉴定、分居的居住证明等,以增加判离的可能性。同时,也可寻求专业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