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离婚诉讼中,一方起诉另一方不在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当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时,法院可进行缺席判决。这为起诉方提供了一种途径,但同时也要求原告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等离婚法定事由,如双方长期分居的证据、对方存在家暴行为的证据等。
2、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严格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若原告证据不足,比如仅口头陈述夫妻感情破裂,而无实际证据支持,那么就可能面临诉讼请求被驳回的风险。这体现了法律对证据的重视,以确保判决的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