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方起诉离婚要求女方退还彩礼需明确是否满足特定条件,若双方未共同生活(未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居住)或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以男方经济状况为依据判断),可主张退还。
2、若双方已共同生活一段时间且不存在导致退还彩礼的情形,男方起诉离婚要求女方退彩礼通常难以得到支持,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认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