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没有专门针对 2025 年临期商品的特殊索赔标准,临期商品的索赔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
一般商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支付商品价款 3 倍的增加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 500 元的,为 500 元。
食品类商品
未造成人身损害: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造成人身损害:消费者除可以要求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若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还可以以侵权责任提起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