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这种特殊主体。其中涵盖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部门负责人等管理人员,企业的厂长、经理、财务主管等,还有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像学校的校长、财务人员等。这些主体一旦利用职务之便把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就可能构成此罪。而不具备这些职务身份的单纯劳务人员通常不能成为该罪主体。
在企业管理中,为避免职务侵占罪的发生,首先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物的使用和监管流程。其次,加强对员工的法律教育,让员工清楚认识到职务侵占的严重性。再者,对企业内部的权力进行合理制衡,防止权力过度集中在某些人员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