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婚离婚后,若符合法定继承条件,在一方去世且未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情况下,未分割部分可作为遗产。例如,夫妻共同拥有一套房产,离婚时未分割,一方去世后,这部分房产就属于遗产范围。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比如,去世者的父母、子女都在世,那么二婚配偶与他们一同参与继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如果有遗嘱等其他合法的继承安排,则按照遗嘱执行。遗嘱可以指定遗产的分配方式和继承人范围。例如,去世者在生前立下遗嘱,将部分财产指定给二婚配偶继承,那么就按照遗嘱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