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确房产归属:离婚时应明确房产的归属,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已明确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该方就拥有单独卖房的权利;若为共同共有,必须双方共同同意才能出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2. 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携带离婚相关法律文书(如离婚协议、判决书等)以及身份证明等材料,前往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将房产登记至一方名下。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3. 税务问题:可能会涉及到契税等相关税费,要按照当地的政策规定缴纳。法律依据:
各地的税收法规及政策文件,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4. 贷款事宜:若卖房时涉及贷款,一定要确保贷款结清,解除抵押登记。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5. 债务处理:若房产为夫妻共同债务的抵押物,在卖房所得款项中,需优先偿还债务。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规定,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