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旦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要是资金不够支付员工工资,那通常就会按照特定的顺序来清偿。最先得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接着才是职工工资这类的劳动债权。要是资金实在不够,按照法律规定,职工工资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保障。
法律明确规定,职工工资等劳动债权比普通债权更优先受偿。不过要是破产财产把前面那些优先债权都清偿完了还有剩余的话,普通债权才有机会在剩余财产里按比例受偿。
在这种情形下,员工可以通过申报债权的方式,把能证明自己工资债权的相关证据交给破产清算组。清算组会对债权进行审核和确认,等破产财产分配的时候,员工就有希望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清偿。
总之,虽然可能会遇到清算资金不足的情况,但法律会尽力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员工得积极配合申报债权等这些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