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那些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的罪犯,在服刑期间要是满足了特定的条件,就有机会获得减刑。按照《刑法》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这些犯罪分子,在执行的过程当中,如果能认真地遵守监规,积极地接受教育改造,并且确实有悔改的表现,或者有立功的表现,那就可以减刑;要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话,那就应当减刑。
减刑的幅度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一般一次减刑不会超过九个月的有期徒刑;要是有立功表现之类的情况,减刑的幅度可能就会适当地增加一些。不过,减刑得经过法定的程序,得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提交减刑建议书,然后人民法院会依法组成合议庭来进行审理和裁定。
总之,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就可以去争取减刑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