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家庭成员,指的是在家庭成员中,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人。例如:
1.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责任;
2. 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若有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被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应尽的义务,就属于遗弃家庭成员,这是违法行为。
构成遗弃家庭成员,通常有以下几个要件:
1. 有法定义务,如夫妻的扶养义务、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等;
2. 有遗弃行为,如拒绝给对方提供生活费用,或将需要扶养的人置于危险环境等;
3. 情节恶劣,达到一定严重程度,如遗弃导致被害人流离失所、重伤甚至死亡等后果。
遗弃行为不仅违背道德,还触犯法律。若遇到这种情况,受害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让遗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