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究股东连带责任有严格条件限制。当股东行为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债权人才可要求股东担责。
1. 滥用行为及后果:股东若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需担连带责任。比如股东把公司财产和个人财产混同,导致公司债务难以分清归属,这种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债务关系。
2. 恶意转移资产:股东为逃避债务恶意转移公司资产,会使公司偿债能力受损,债权人利益受威胁。
3. 证据要求:债权人在诉讼中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股东存在相关行为,如财产混同的相关记录、资产转移的凭证等。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支持诉求。
建议债权人平时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加强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关注,以便在需要时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