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全撤销权大多具备溯及力。因为撤销权一旦行使,能让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无效,就像这行为从未有过,效力可回溯到行为刚成立时。这表明被撤销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效力,当事人得恢复到行为之前状态。比如,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不合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后,转让行为一开始就无效,财产应回归转让前的所属状态。
不过,特殊情形下溯及力会受限,像要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时。在实践中,债权人要谨慎行使撤销权,先充分考量是否存在特殊情形。同时,债务人在进行相关行为时,也要避免可能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以防被行使撤销权。而在涉及善意第三人利益时,法院等相关部门应根据具体情况,在保护债权人利益和善意第三人利益之间做好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