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关于彩礼的判决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通常来讲,男方在离婚时可以请求返还彩礼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 双方压根就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 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过;
3. 婚前给付了彩礼,并且导致给付人生活出现了困难。
不过要注意,返还彩礼的具体数额得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彩礼的给付情况等诸多因素来综合判断。若存在婚后共同生活时间比较长,且彩礼已经被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等情况,在返还彩礼时可能会酌情减少数额,甚至有可能不予返还。
所以,对于离婚后彩礼的问题,一定要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进行仔细的分析和判断,不能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