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形:
1. 把公款挪给个人使用,然后拿去进行非法活动,如赌博、走私等。
2. 挪用的公款数额比较大,供个人进行营利活动,例如拿去投资开办企业等。
3. 把公款挪给个人用,数额较大,并且超过三个月还没还回来。
这里要注意,“归个人使用”包含以下情况:
(1)把公款供给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
(2)以个人的名义把公款供给其他单位使用;
(3)个人决定以单位的名义把公款供给其他单位使用,还谋取了个人利益等。
要是有上述这些行为,并且达到了相应的数额标准等,就有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那是要面临刑事处罚的。不过,具体的数额标准等一些细节方面,在不同的地区以及根据不同的法律规定,是会有差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