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婚三金的出资方式通常为男方出资,但民间习俗并非法律强制规定,双方家庭可特殊约定或协商一致由女方或双方共同出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双方对结婚三金出资方达成的明确协议可采用书面形式,具有法律效力。
2、若未约定出资方,一般按照民间习俗由男方承担。
法律依据:
民间习俗在一定程度上可作为参考依据,虽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结合当地习俗等因素进行判断。
3、因结婚三金出资问题引发纠纷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结合双方经济状况、当地习俗等因素进行判断和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