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罪的构成需有这些行为:
其一,提供资金账户,也就是给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提供别人的银行账户之类的资金结算账户。
其二,帮忙把财产转换成现金、金融票据或者有价证券,像通过各种办法把非法所得变成看似合法的现金模样等。
其三,借助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来协助资金转移,比如利用网银、电汇等手段把洗钱的资金在不同账户间进行转移。
其四,协助把资金汇往境外,通过跨境的方式躲避监管从而进行洗钱。
其五,用其他方法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这一般是个兜底条款,包含了其他没明确列举但有着类似洗钱性质的行为。总之,只有实施了上述法定的洗钱行为,并且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等条件,才有可能构成洗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