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无效存在特定原因,且主张有时间限制。
1. 重婚情形: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这种行为严重违反婚姻的一夫一妻制原则,导致后面的婚姻关系无效。应加强对重婚行为的监督与惩处,婚姻登记机关要严格审核,防止重婚登记。
2. 亲属关系限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基于遗传学和伦理道德的考量。婚前应做好亲属关系审查,避免此类无效婚姻的产生。
3. 未达法定婚龄:男方未达22周岁、女方未达20周岁结婚的,婚姻无效。要加强宣传教育,让人们明确法定婚龄的重要性。
主张婚姻无效要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一般是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被胁迫结婚的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逾期法院通常不予支持,当事人应及时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