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诉讼中,法院管辖的相关规定如下:
1. 管辖法院范围: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管辖。
2. 被告住所地明确时: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来管辖。
3. 合同履行地明确时:可以由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管辖。其中,一般借款交付的地方就是合同履行地。
4. 合同履行地不明确时: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以接受货币一方的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例如,借款方是接受货币的一方,当其住所地和实际接收借款的地方不一样时,接收借款地方的法院也有管辖权。
5. 规定目的:为了让诉讼的进行更加方便,裁判的执行也更顺畅,从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 最终确定:具体到底是哪个管辖法院,还得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