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股东主要是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度,来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里有几种情况,股东是不用承担责任的:
1. 股东已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金额,足额缴纳了出资,并且也没有抽逃出资这类行为。当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时,股东就只需要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来承担责任,超出出资额的部分就不用管。
2. 公司经过了合法的清算程序,等清算完成之后,如果公司的财产还是不够清偿债务,那股东就不需要再承担责任。
3. 股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股东,并且能够证明公司的财产是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那么对于公司的债务,股东也只是以出资额为限来承担责任。
不过,如果股东有滥用股东权利、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等违法的行为,那可就不一样,就有可能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之类的其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