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关于管辖法院的确定是很重要的一件事。它涉及到纠纷的解决地点和司法程序的启动。
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法院通常有如下规定:
1. 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管辖。
(1)若被告住所地明确,则由被告住所地的法院管辖。
(2)对于合同履行地:
①若合同对履行地点有约定,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作为合同履行地。
②若合同未约定履行地点,则以接受货币一方的所在地作为合同履行地,这里的接受货币一方即出借人所在地。例如,出借人在A地,借款人在B地,若未约定履行地,因出借人是接受货币的一方,所以A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2. 要注意专属管辖的情况。例如,因不动产纠纷而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等。
总而言之,要确定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法院,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所以,对于民间借贷纠纷的当事人来说,了解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是很有必要的,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