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到了检察院之后,其处理流程及时间安排如下:
1. 检察院会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作出决定。若遇到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的时间。
2. 案件接着会被移送到法院。法院审理公诉案件时,应当在受理后的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
3. 若碰到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出现了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4. 若因特殊情况还需要继续延长的,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从案子交到检察院到最终开庭,大概需要二到五个月的时间,不过具体的时间会因为案件的复杂程度以及其他一些因素而有所变化。
一般来说,案件在经历了一定的流程后会来到检察院,之后又会移送到法院进行审理。
总之,从案件进入检察院到最终开庭,这个时间跨度大概在二到五个月左右,具体情况得看案件的实际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