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起诉离婚时,若要申请物质损害赔偿,需明确是因男方过错导致的财产损失,像因家暴损坏的财物等情况。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当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时,女方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以抚慰精神创伤。但要注意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男方存在上述过错行为,且赔偿数额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定,法院会在考量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因素后作出合理裁决。法律依据同上述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