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夫妻双方在结婚时就约定了财产的归属,那么在离婚时就按照约定来处理财产。比如双方约定某套房子归一方所有,那么在分割财产时就直接按照约定执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2、若夫妻双方没有约定财产归属,婚后取得的财产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例如婚后购买的汽车、存款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3、一方在婚姻中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比如一方全职照顾家庭,而另一方在外工作,那么全职照顾家庭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向对方请求补偿。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4、对于婚前财产,明确归各自所有,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像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时就只属于该方个人财产,不进行共同财产的分割。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5、具体的财产分割情况还需根据实际财产状况及双方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比如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套价值较高的房产,双方可能会协商以折价、拍卖等方式进行分割,或者考虑房产的居住情况等因素来确定分割方案。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没有固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