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经公证后,转让方通常不可随意反悔,这是基于公证对转让行为合法性的确认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1. 合同生效需履行:商标转让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双方均应履行约定义务。公证后的转让行为具有法律效力,转让方应按合同执行,保障受让方合法权益。
2. 反悔需担责:若转让方反悔,受让方可凭公证文书及法律规定,要求转让方继续履行转让义务,或让其承担违约责任,转让方难以逃避法律责任。
3. 特殊情形有条件反悔: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如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且在规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转让方可能反悔,但必须严格符合法律条件和程序。
建议转让方在进行商标转让公证前应谨慎考虑,避免随意反悔带来的法律风险;受让方若遇转让方反悔,应及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