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同签字人通常不一定承担连带责任,具体需结合实际情况判定。
1. 若签字人是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合同,一般以公司财产担责,自身通常不担连带责任。不过,若存在滥用法人独立地位等法定情形,法定代表人则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比如,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损害债权人利益时,就可能担责。
2. 若签字人是公司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签合同,通常由公司担责,代理人不担连带责任。但若代理人与合同签订或履行存在恶意串通等损害他人利益行为,比如与第三方勾结损害公司利益,代理人就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
建议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签字人的身份和权限,同时注意审查合同条款,避免出现可能导致签字人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