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于合伙人出资部分,需明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各项内容进行操作,确保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的合规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2. 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要严格按照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和使用。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条规定,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3. 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如因侵权行为获得的赔偿款等,要妥善保管和运用。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