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工费的确定依据主要是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具体如下:
1. 误工时间:通常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来确定。若受害人因受伤致残后仍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2. 收入状况:分两种情况。
(1)有固定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
(2)无固定收入: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举证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则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跟骨粉碎性骨折属于较严重的损伤,可能导致受害人误工时间较长。计算误工费时,需提供充分证据,如工资单、纳税证明等,以证明受害人的收入情况。若受害人因受伤无法提供收入证明,可参照当地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