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公司离婚时退出的方式主要有股权转让和退股两种。若另一方同意,可将股权转让给对方,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并办理变更登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若对方不同意受让,可向第三方转让,但同等条件下对方有优先购买权,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3、也可由一方退股,另一方给予相应经济补偿,双方协商补偿金额及方式,签订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如公司净资产经评估后确定,按各自持股比例计算补偿数额,此做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4、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之间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救济。在处理夫妻公司离婚退出事宜时,务必遵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程序合法合规,以避免后续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