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男方存在无性婚姻过错导致离婚时女方是否退还彩礼的问题,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
1. 若女方因男方无性婚姻而遭受精神损害等,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返还彩礼情形,如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女方可能需要退还彩礼。在此情况下,相关精神损害等方面的证据需充分准备,以支撑退还彩礼的判定。
2. 若女方并未因男方无性婚姻而受到实质性影响,且不符合法定返还彩礼的条件,女方则可不退还彩礼。此时,应着重证明自身未受实质性影响以及不符合法定情形的相关事实。
实际处理中,需依据具体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考量,确保判定结果符合法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