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以随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存在特定情形时男方可请求法院判孩子随其生活。
1. 若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男方可争取抚养权。建议男方收集女方相关疾病诊断证明等证据。
2. 女方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男方可据此提出诉求。男方要注意留存女方未尽抚养义务的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等。
3. 因其他原因导致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男方也可争取。需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该原因及对孩子的不利影响。
若女方无上述情形,两岁前抚养权通常归女方,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总之,要依据实际证据和法律判断,女方可通过改善自身情况等争取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