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协议签订后的流程及相关规定:离婚协议签订后,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历 30 天冷静期,双方未撤回申请,再亲自去申请发离婚证才算离婚。若一方在冷静期内撤回申请,离婚协议不生效,需重新协商或诉讼;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 30 日内未申请发离婚证,视为撤回申请,也需重新协商或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 诉讼离婚的审限:诉讼离婚通常一审普通程序审限为 6 个月,有特殊情况可延长 6 个月等,二审审限为 3 个月。具体时间依实际情况和法院工作安排等因素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