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签订方式:夫妻双方可自行起草或请律师协助起草离婚协议,这是离婚过程中的重要步骤,明确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办理离婚登记与离婚协议生效:签订离婚协议后,若要使其生效,需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则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此时离婚协议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诉讼离婚与离婚协议:如果是诉讼离婚,离婚协议体现在法院的判决书中,判决书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理由、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等。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