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相关材料是关键步骤,房产证能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用于确认当事人身份,这些材料缺一不可,确保公证的合法性和准确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2、前往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办理公证事宜,填写公证申请表明确公证事项,公证员进行身份及房产情况审查核实,这能保障公证的公正性和严谨性。依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公证申请表。
3、共同签署赠与合同,明确赠与意思表示和房屋具体信息等内容,确保双方对赠与行为有清晰的认知和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4、公证过程中要保证赠与行为真实自愿,无欺诈、胁迫等情形,这是公证的重要前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5、若存在贷款未还清等特殊情况,先处理相关事宜再进行公证,避免后续出现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