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离婚之后的任何时段都具备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的资格,不过这其中存在一些特定的情形。倘若与子女一同生活的那一方患上了极为严重的疾病,或者因为伤残而丧失了继续抚养子女的能力等,那么另一方随时都能够提出变更申请。要是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来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只要这种变更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并且能够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那就可以随时进行变更。在法院处理变更抚养权的案件时,会全方位地考量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以及孩子的个人意愿等这些因素。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出现特别重大的变化,离婚后的一年内,法院通常不会批准变更抚养权的请求。然而,要是情况出现了重大的转变,比如说一方对子女实施了虐待行为等,法院就很有可能依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判决,准许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