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若对执行依据存在异议,能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行事。
1. 案外人首先要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异议,在其中表明自己对执行标的拥有足以阻止强制执行的权利。
2. 执行法院会在接到异议的15日内展开审查,若理由合理,就裁定暂停对该标的的执行;若理由不充分,则裁定驳回。
3. 要是案外人或者当事人对裁定不满,觉得原判决、裁定有误的,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和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在裁定送达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外人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必须熟知相关法律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操作。要准确地撰写书面异议,详细说明自身对执行标的的权利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积极应对裁定结果,该走审判监督程序就走该程序,该提起诉讼就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