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利润分配方面:
首先要明确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定,这是进行利润分配的依据。比如规定先弥补以往年度的亏损,再提取法定公积金等。
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分配,将剩余利润按照股东的持股比例合理地分配给各个股东。股东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将分得的利润用于消费,如购买个人物品等,也可以进行再投资,如投入到其他项目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2. 特定财产使用方面:
必须经过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等决策机构的决议同意,这是确保使用行为合法合规的重要环节。
股东申请借用公司的特定设备或资金时,要签订相关的借用协议,详细明确使用期限、用途以及归还方式等内容,这样既能保障公司财产的安全,又能维护股东的权益。
同时,在使用过程中绝对不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要始终以公司的整体利益为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会的决议等职权。通过这些规定,明确了股东会和董事会在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中的职责和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