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两家公司是不能共用一个法人私章的。法人私章那可是有特别的法律效力,它代表着法人的身份和意志。每个公司都得有自己独立的法人资格,拥有属于自己的法律地位和权益。要是共用一个法人私章,就很可能会让法律责任变得混乱,也不好明确界定到底该谁负责。在那些商业交易、合同签署之类的重要事情上,必须得把各个公司的独立主体地位弄清楚,用各自的法人私章,这样才能保证法律行为是有效的,也能追溯清楚。当然,如果按照合法的程序和约定,明确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共用,并且不会带来法律风险,那情况就不一样。但一般来说,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两家公司最好还是别共用同一个法人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