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一旦破产,那债务大多就得由公司自身的财产来扛。要知道,公司可是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得用它全部的资产去对债务负责。
就好比一个大仓库,里面装着公司的各种资产,在破产程序中,就会把这些资产好好清算一番,然后用这些清算出来的钱去清偿债务。要是公司的资产够多,那所有债务都能妥妥地还清;可要是资产不够,对于普通债务,就按照各个债权人的债权比例来分着清偿。
股东,一般也就以自己当初出的那份钱,也就是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除非出现那种股东乱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想方设法逃避债务的情况,那这时候股东可能就得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总之,有限公司破产的时候,主要就是靠公司的财产去承担债务,股东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下,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