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规定,关于挪用公款构成犯罪的情形如下:
1. 若将公款挪给个人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构成挪用公款罪;
2. 若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但不满三万元,并且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拿去搞营利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
例如,挪用公款26天,仅从时间角度不能直接定罪,需结合挪用公款的用途及数额等因素判断。具体而言:
1. 若用于非法活动,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
2. 若用于营利活动;
3. 若超过三个月未还且数额达到一万元以上,均有可能构成犯罪。
不过,具体案件需根据实际证据、情节等方面综合判定,且不同地区对于具体数额标准可能存在细微差别。
总之,挪用公款罪的定罪标准并非仅看时间,而是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