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股份时,受赠人的债务责任承担分不同情况。通常,受赠人仅就所得股份承担债务责任。当受赠人未实际出资或出资不足,在公司债务无法清偿时,赠与人要在受赠人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1. 这是因为在一般的赠与股份关系中,受赠人的权益基于所获股份,相应承担的债务也应在这个范围内,这样的规定保障了各方权益在常规情况下的合理分配。
2. 若存在特殊约定,例如受赠人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受赠人就得按照约定承担责任。这体现了契约自由原则,当事人可根据自身意愿对债务责任进行特殊安排。
解决措施和建议:
在赠与股份时,双方应明确在债务责任承担方面是否有特殊约定,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避免日后因债务责任产生纠纷。同时,对于未出资或出资不足情况要有清晰的界定和记录,保障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