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1. 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在别人没防备的时候,出其不意地,明目张胆地对财物施加有形的力量,让他人来不及反抗,从而获取数额比较大的财物。例如,突然一把抢过别人的包,或者快速夺走他人的贵重物品等行为。
2. 主体方面:一般是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比如日常生活中,满了一定年龄、心智正常的普通人。
3. 主观方面:主要体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例如,心里想着把别人的东西偷偷占为己有。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一个重要条件,一般“数额较大”大概是1000元到3000元以上的范围。不过,如果抢夺公私财物的数额不算大,但情节特别严重,如多次抢夺,或者抢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人员的财物,也有可能构成犯罪。